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齐全。
1.3 企业工程业绩
(1)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3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5)2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2.3 企业工程业绩
(1)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
(5)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新建、改建 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 64 米的桥梁、全长 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32 米的桥梁、全长 1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24 米的桥梁、全长 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发布日期: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