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艾聚财
标签:
发布日期:2021-04-14
【案例】2021年3月1日,M公司从Y银行以500万元的价格,受让A公司欠Y银行不良贷款债权1000万元。
【案例解析】M公司购买不良债权,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1.购买债权
M公司购买不良债权,以实际成本计价,应收的债权单独登记被查。
借:债权投资——A公司 500万
贷:银行存款 500万
税务处理:M公司购买不良债权的计税基础为500万元。
2.收回债权
M公司未收回债权不作会计处理,实际收回债权时,冲减投资成本,差额计入债权投资损益,收回债权1000万。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债权投资——A公司 500万
营业外收入——债权处置收益 500万
税务处理: M公司取得债权投资损益500万,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缴增值税,但需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如A公司破产,收回债权50万。
借:银行存款 50万
营业外支出——债权处置损失 450万
贷:债权投资——A公司 500万
税务处理: M公司取得债权投资损失450万,需准备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留存,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 应收利息
M公司应从A公司收取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2021年应收利息50万元。
借:应收利息——A公司 50万
贷:利息收入 47.17万(50/1.06)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83万
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8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3万
税务处理:合同约定M公司应从A公司收取利息的,则M公司应收取的利息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
低价透明统一报价,无隐形消费
-
优质服务一对一专属顾问7*24h优质服务
-
信息保密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售后无忧服务出问题客户经理全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