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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来源:成都艾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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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1、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我公司《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中载明,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每位员工的业绩发放,金额有所不同,并明确公司承担员工年终奖50% 的个人所得税。请问,对于原本应是员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我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8 号)第一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承担员工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属于员工的额外收入,是其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如果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独计入管理费科目,则不得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计算纳税,还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 年12 月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 年1 月1 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 在2021 年12 月31 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依据国税发〔2005〕9 号文件的规定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大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主要从事中小学生的教育补习,每年从本地的师范类高校中临聘一批在校大学生从事教辅工作,每位实习生每月获得劳务报酬在4000 元左右,请问我公司如何对这些大学生的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13 号)第二条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 年第61 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第四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 年7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2020 年7月1日以后,你单位支付在校大学生实习劳务报酬,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如果你单位每月支付每位实习生劳务报酬均低于5000 元,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后无须预缴个人所得税。

4、被拆迁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我公司因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 号)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请你公司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规定,如符合,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

5、劳务派遣员工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能否在用工单位抵扣?

我公司最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招录一批劳务派遣工参与业务宣传推广。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些员工需要长时间出差。请问,这些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能否在我公司申报抵扣?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以下简称“39 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以下简称“31 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39 号公告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31 号公告和39 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农村自建房搬迁重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为响应政府建设新农村倡议,我将农村老宅搬迁异地重建,重建占用耕地面积为90 ㎡,原来宅基地面积是140 ㎡,我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如需要,需缴纳多少税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规定:“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你家自建房属经批准搬迁重建可以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