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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业务跨年度申报(免)税的有关注意事项

来源:成都艾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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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0


“ 岁末年初之际,本文针对目前出口退(免)税申报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行讨论,简述企业出口业务跨年度申报退(免)税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出口退(免)税申报所属期等问题
2号公告发布后(具体内容见前期文章2021年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注意事项),以前年度符合规定的超过退免税申报期限出口业务仍可继续申报。根据现行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的设定,企业申报跨年度出口业务(即:本年申报以前年度出口业务)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贸企业申报所属期:按照现行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的设定,外贸企业前期出口业务跨年度申报退免税时应使用货物出口年度(即:报关单出口日期所属年度)所属期,如2020年出口业务,外贸企业申报退税时,退税所属期应使用“2020××”(建议统一使用“202012”);对于一次申报不完的可以通过申报批次予以区分,如第一批申报使用“202012 01”申报批次,第二批使用“202012 02”申报批次,以此类推......
注:外贸企业本年度出口业务不能与往年出口业务在同一所属期合并申报,不同年度出口业务应分别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二)生产企业所属期标识:对于生产企业办理跨年度出口业务退(免)税申报时,应注意在免抵退申报明细录入时,“所属期标识”栏目应录入实际出口年度(即:报关单出口日期所属年度),以确保后续数据统计的准确。
注:“所属期标识”并非出口退(免)税申报所属期,“所属期标识”指该笔免抵退业务的所属年度(4位年度数字)而非申报免抵退业务的所属年月(6位年月数字)。
二、出口商品代码相关注意事项
一般年初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后,都会有部分出口企业因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升级而出现申报错误,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免)税。如企业原正常退税业务跨年后按照原商品代码申报退税出现异常,建议出口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以避免申报错误的出现:
一是查询退税率文库确认商品退税率是否发生了调整变化,建议查询商品代码的前8位,重点查看商品退税率和退税率的有效期限是否发生变化;
二是确认企业自身产品是否存在扩展码情形(即产品在内销时存在不同税率等情形)。一般来说报关单商品代码为10位代码,对于存在不同税率等出口商品申报退免税时会使用“报关单商品代码+扩展码”(可能是11位代码或更多)来进行申报;如存在扩展码则申报退免税时应使用包含扩展码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
三是确认报关单商品代码前8位代码在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中是否为有效的退免税商品代码。除上述情况外,企业申报退(免)税时一般使用8位商品代码,而海关报关单的商品代码一般为10位代码,因此如报关单商品代码的前8位代码属于有效退免税商品代码,则直接使用前8位代码申报退(免)税即可;
四是向海关或报关行确认企业本年度同类商品现在报关出口时商品代码是否发生变化(即在报关出口期间海关调整了商品代码),原商品代码是否不再使用;确认后可通过《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继续向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