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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的大坑,我们该怎么避免风险?
按照国家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然而,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巨大注册资本、实缴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认为,在认缴制下“认缴不实缴”等于“认而不缴”、“可以不缴”。那么“认缴登记制”下,注册资金就可以认而不缴了吗?不需要担责吗? 成都公司注册、成都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纳税申报 1、上海法院首例认缴出资案判决:认清认缴的法律风险! 案件回顾 注册资本2000万的某投资公司,实缴出资400万。新《公司法》股份认缴制出台后,增资到10个亿。在签订近8000万元的合同后,面对到期债务突然减资到400万元,并更换了股东。 债权人在首笔2000万元无法收取后,将该公司连同新、老股东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投资公司与新老股东均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法院就该起认缴出资引发的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 裁判要旨 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公司包括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法庭审理 法官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投资公司作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购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股权价款构成了违约,应该以其全部财产对原告承担责任。投资公司及其股东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况下,没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减资,该减资行为无效,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该恢复到减资以前的状态,即公司注册资本仍然为10亿元,公司股东为徐某和林某。在公司负有到期债务、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徐某和林某应该缴纳承担责任之后尚欠的债务;如果公司完全不能清偿债务,则徐某和林某应该缴纳相当于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注册资本,以清偿原告债务。 同时,被告投资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和条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类似于抽逃出资行为,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徐某和林某对于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毛某在本案系争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退出公司,不应该对其退出之后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减资行为被认定无效之后,应该恢复到减资行为以前的状态,因此被告接某不应认定为昊跃公司的股东,接某可以不承担投资公司对原告所承担的责任。 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区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某投资公司应该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际贸易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对投资公司不能清偿的股权转让款,徐某和林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那么新公司注册资本应该写多少?又如何确认认缴额呢? 成都艾聚财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提醒各位朋友,注册资本并不是写的越多越好,虽然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行后,注册公司门槛降低,无需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实际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如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外商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资本随意设定都是可以的。 但作为创业者,应当有比较严谨的法律意识,建议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比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注册资本为2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注册资本与所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是成正比的。 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股东占70%股权,所以需要出资7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A股东最多只需用他7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A股东依旧占70%的股权,那么A就要承担700万的责任! 3、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印花税 每年年底,企业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0.05%的印花税。例如一家科技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如果企业完成实缴,那么,企业的印花税将是500元。 说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家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亿元(3个腾讯的估值),如完成实缴,印花税将达到25亿元。所以那些想要伪装成亿万富翁的“创业土豪们”要慎重了。 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业者走的是股权融资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权比例,而不是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注册资本怎么确认已缴纳? 公司成立后,需要在银行开设一个企业银行账户。股东个人(或单位)从自己账户向公司账户转入应出的资金即可,转账资金用途里要写上“投资款”即可。 以前实行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现在多数情况下已经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标项目或者比较大型的合作伙伴,为了确认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实缴,需要合作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可以在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即可。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11-24 -
关于发票盖章,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发票盖章热点问题解答: 成都公司注册、成都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纳税申报 1.发票上可以用公章代替发票专用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上盖了公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还可以正常使用吗?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显示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 5.发票没有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需不需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记账联不需要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有问题吗?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8.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11-24 -
成都新公司注册高峰预测
预计12月会迎来成都公司注册高峰期,因为2020.12月是小规模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的最后一个月,年底税务局也会控制开票量,需要开发票或者节税的可以抓紧时间了,时间不等人! 成都公司注册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11-23 -
低价代理记账风险巨大,千万不要让低价代账毁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不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纷纷揭牌成立。作为一个企业,财务工作至关重要!但是创业者由于特定的原因,很多无法或者无能力招聘全职会计,所以 代理记账 机构也随之应运而生。在此 成都艾聚财财税 小编提醒低价代理记账风险巨大,千万不要让低价代账毁了你的事业。 一、形形色色代账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企业?有什么样的特征? 目前,市场上形形色色代账公司大多数是刚刚从事代账行业不长的年轻人或者是一些“外来户”,甚至是没有从事过财务外包或其主业不是财务外包,但是却打着“互联网 ”的旗号进入代理记账行业的企业。遗憾的是,由于本身业务的多元化,以及对财务外包行业必须具备的专业性和个性化等特点了解不够,准备不足,以“互联网 ”为噱头杀入代理记账行业的企业普遍水土不服、虎头蛇尾。 代理记账行业看似简单、似乎能够快速标准化,实际情形却不是这样。财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代理记账行业的客户需求千差万别,个性十足,从业人员也不像快消品从业人员那样三两天就可以培养出来。 但是现在的代账从业者,新人确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之前听一位专家说过“做代账的他可能只会做代账,他从这家代账公司离开后,一般会自己再成立代账公司,招聘人员,然后他的员工再继续他的脚步”,所以,代账公司和从业者会越来越多,但是代账的质量却令人担忧! 未来前途堪忧。大家都知道,没有利润,哪来的服务!低质低价则一定是短命的。互联网确实厉害,但再怎么厉害却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如果继续无视财务外包、代理记账行业和会计工作本身的特性,继续盲目宣传和吸纳低端客户,如果不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和一步步累积强大的专业经验,无论怀抱什么样的豪情和夸下什么样的海口,这些形形色色的代账公司,这些低价代账的未来前途是十分令人堪忧的。 二、会计工作及企业账务处理的特点 企业经营者成立企业的目的,最简单就是为了赚钱。但企业经营是一个持续的,长期性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财务是至关重要的。会计作为财务的基础,必须要有很强的专业和良好的责任心! 根据业务票据进行会计工作处理,是会计工作的一个特点。但是,当会计人员面对两张同样格式,甚至发票内容、发票金额都相同的票据时,能够用同一种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吗?回答是:不能。 因为,业务票据并不能完全清晰地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真相。比如,两张金额相等的餐饮发票,一张是施工人员工作时的午餐支出,而另一张是招待客户时发生的支出。虽然都是企业的正常支出,但账务处理却是不同的:工作午餐支出的属于成本支出,而招待客户则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时,二者在税收待遇上也不一样:成本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却是有比例限制的,超过比例部分不允许扣除。 如果会计人员不熟悉企业的业务情况,仅是根据票据做账,那么在处理会计业务时,极有可能因为对收到的票据所代表的具体业务不清楚,随意记入会计账簿,虽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支出成本,但是却会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所以,会计工作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不仅根据业务票据,更要在了解真实的业务活动基础上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反观那些低价代账公司,基本上不和企业进行交流,只是机械的从企业那拿来单据,死板的套用规范,然后招聘一些刚毕业的财税专业的学生工作(工资低,甚至不用支付工资),更有甚至自己再打包给更便宜的个人去做。如此账务,很难反映企业的真是经营状况!当会计人员见到企业快递过来的那些业务内容相似、发票种类相同的业务票据时,他是如何将各种票据按业务类型进行正确地分类归集。不过我们能够肯定的是,这些会计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最简单、最常规的做法进行处理,比如上述的餐饮发票,就全部归类到“业务招待费”里,至于后续是否给客户企业带来税收风险,就不管他的事了。 会计工作的第三个特点是持续性。 再就是现在一些新兴低收费代理记账公司,之所以报出令人震惊的低价格,还有一种原因就他们将企业的会计业务工作,以月为单位,放在网上,然后由众多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抢单,如同现在很多人提起的“共享会计”模式。由于这些形形色色的代账企业并不对这些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这些从业人员就如同散兵游勇一般在互联网上游荡抢单。相比正规的财务外包企业,其人工成本自然低廉。然而,这样的代理记账工作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吗?这样的代理记账工作能为企业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吗?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同样地,反映企业经营效果的会计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性工作。如果把会计工作按月割裂开来,这个月是A会计抢单做账,下个月可能是B会计抢到了业务,再下个月可能是C会计做账……这样一来,最极端的情况就是企业一年账务是分别由12个不同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理的。这样操作,对委托企业是极不负责任的!其危害体现在: 一是会计单纯地根据企业的业务单据做账,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 二是众多会计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难免在处理中会出现错漏。更为可怕的是,前后会计人员之间并无工作交接程序与手续安排,一旦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责任人都无法找到。 因此,碎片化的、片断式的会计处理,违背了会计工作的实质,为接受这种代理记账方式的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税务风险,甚至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四、代理记账公司真能低价吗? 其实,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放眼世界,无论从商业常识出发,还是从企业发展历史来看,有几个公司能够靠低价生存发展?只不过是这些低价代账运用中小企业希望节省创业成本的心里,低价吸引企业,然后在服务过程中陆续向客户强制收费。 从推销的角度来说,低价仅仅是推销的前奏。先提供某种低价的服务,然后利用人们的心理惯性推销高价的服务。这种做法就是利用心理惯性锁定客户。现在的低价是为了将来的高价,而且收费更多、更贵,从而将前面的低价弥补回来。所以,一开始的低价,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眼球! 零报税报低价吸引客户,企业有收入后代账价格上涨,各种费用随之而来,都是套路。长期零报税,是最大的财税风险!支付的代理费用不得不涨。 在成都已经出现这样的案例,很多企业由于受到低价代理的蛊惑,从原代理那加入新的代理,表面是每年省了两三千的代理费,但是最终却发现每年的税收和费用却增加了很多,结果得不偿失。 切记,选择代理记账切勿以价格作为衡量标准,良好的口碑和好的服务才是选择的重要依据!即使亡羊补牢,那也是晚了!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10-14 -
成都高新区企业应怎样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投资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低税率和优惠减税政策、产业投资税收优惠、就业安置税收优惠等。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使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来规划企业的纳税情况。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两种选择:子公司和分公司。其中,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折旧是指为弥补固定资产损失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的价值的一部分。折旧的计算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应缴所得税金额。也就是说,折旧具有税收抵免的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需要缴纳不同的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采用折旧法进行纳税筹划。 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会导致不同的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从而导致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个期间的所得税。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税期、不同的损益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充分发挥成本的税收抵免效应,从而有效开展纳税筹划! 不同的销售方式对资本流入和收益实现的影响不同,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益的时间也不同。通过销售模式的选择、收入确认时间的控制、收入年度的合理分配,可以在经营活动中获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因此,企业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主要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进行税收筹划要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基础上进行;二是寻求专业的财税代理人委托进行税收筹划。以确保税收筹划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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