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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优惠延续助稳就业保民生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继续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这些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将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支持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保持稳定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参加疫情防控取得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电影放映免征增值税……这些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明确延期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国家连续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既有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的应急措施,也有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的措施,还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这些阶段性的政策大多数规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并明确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市场主体,对如何延长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十分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要对2020年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在研究论证基础上,部分适当延长执行期限,部分到期后停止执行,不搞“急刹车”。“我国去年出台一系列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一些企业或困难行业实施税费优惠,取得显著效果。当前经济恢复基础还需要巩固,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较大压力,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延长部分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激发活力。”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两部门的公告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反映出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突出助力小微企业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是今年实施减税降费的一大特点。今年,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巩固和拓展政策成效,着力提升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去年,江西上饶市莫干山板材专卖店受疫情影响一度关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优惠政策的出台,让该企业全年减免税款4万元,渡过了难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延长后,预计今年可减免9万余元税款。”这家店的负责人黄耀宗说。此次延续实施政策中,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最明显的,就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根据规定,这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从3%到1%,对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减负力度十分可观。值得关注的是,《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长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叠加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负进一步减轻,甚至相当数量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不用缴纳增值税,同时所得税税负大为下降。”李旭红说。此外,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延期。比如,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根据这项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组合拳”促健康发展在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23日还联合发布公告,延长多项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比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等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同配合扶持小微企业力度加大,预算报告明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缓解小微企业等融资难融资贵。值得关注的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社会进步及发展的重要动力,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可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李旭红说。“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涵盖领域针对性很强,体现了今年财政政策中结构性减税的要求。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以及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助力市场主体更加生机盎然,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何代欣说。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03-25 -
重磅!这些应对疫情的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到年底
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03-25 -
六部门联合发文: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二、各试点城市(区域)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情况请及时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03-25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背后的递延所得税业务
举例:A企业于2019年12月5日购进一台100万元的新设备(购进当天开具发票),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按上述政策规定税法上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分析:2020年资产负债表日,该设备会计上计提折旧为20万元,税法上已计提折旧为100万元,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80万元和计税基础0元之间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0×25%=20(万元)。①假设A企业2020年会计利润300万元,税率25%,没有预缴企业所得税。除上述差异需调整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故应缴纳纳企业所得税=(300-80)×25%=55(万元)2020年的所得税费用=55+20=75(万元),即300×25%=7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所得税费用 7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②假设A企业2021年会计利润300万元,税率25%,没有预缴企业所得税。除上述差异需调整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80÷4)×25%=80(万元)2021年的所得税费用=80-20÷4=75(万元),即300×25%=7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 75 递延所得税负债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0最后分析几个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①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②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 100③年度汇算清缴后,假如需补交税款100万元,则分录同①和②。④假如应退税款50万元,则借:其他应收款——多交退税50 贷:所得税费用 50收到应退税款50万元时借:银行存款50 贷:其他应收款——多交退税50假如以应退税款抵缴下一年季度的应纳税款10万元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0 贷:其他应收款——多交退税 10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03-24 -
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应交税费”核算?
1、账务处理的原理是什么? 首先,你得清楚知道税金及附加指哪些。比如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以及消费税,均是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还有不常出现的政府性基金,也是比较特殊的存在。政府性基金包括: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注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计入管理费用。 涉及税种账务原理,最基本的2笔会计分录,如下: 1)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XX税 2)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XX税 贷:银行存款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从上等式中可见,“税金及附加”不仅是个会计科目,更是利润表项目,计入“税金及附加”与否,直接影响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那么16个税种,哪些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会计核算呢? 2、16种税会计分录 1.个人所得税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养老(公司承担部分) -医疗(公司承担部分) -失业(公司承担部分) -生育(个人不缴) -工伤 (个人不缴) -住房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等个人承担部分) 银行存款 3)缴纳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公司承担部分) -医疗(公司承担部分) -失业(公司承担部分) -生育 -工伤 -住房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等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消费税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3.环保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银行存款 2)环境保护税不定期计算申报 按次申报缴纳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4.资源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如收到返还应交资源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5.土地増值税 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増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4)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6.房产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7.土地使用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8.车船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9.印花税 1)按合同自贴花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时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11.耕地占用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耕地占用税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12.车辆购置税 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置免税、减税车辆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13.契税 按规定缴纳的契税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14.烟叶税 收购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烟叶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烟叶税 贷:银行存款 15.关税 计提时 借: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16.船舶吨税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声明:欢迎访问税智星,我们的优质税务快讯及研究文章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财政部、南方都市报、哈佛商业评论、经济观察报、财经杂志、新浪财经、腾讯财经、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山东税务、上海税务等网站及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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